为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监管,打击和防范矿山瞒报事故行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近日印发了《打击和防范矿山瞒报事故的若干措施》。该措施旨在通过一系列严格的监管和处罚措施,确保矿山事故的及时报告和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措施中明确提出,对于核查属实的矿山瞒报事故,将视情况提级调查,坚决查明瞒报事故的真相。对于矿山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从严处理。如果涉嫌犯罪,将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体现了国家对瞒报事故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同时,措施还强调了对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瞒报事故行为的严肃查处。一旦发现有瞒报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及时公布瞒报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为了加大惩罚力度,措施还规定了对瞒报事故的矿山企业和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这些企业和人员将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向社会公布。所有发生瞒报事故的矿山,将被一律列为C类及以下矿山管理,以加强对其的监管和检查。
这一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严厉打击矿山瞒报事故行为,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通过公开透明的处理方式,也将增强公众对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信任和支持。